我等了整整两个月,每天都在看有没有更新,终于等在今天等到了。每一次看楠楠的文章,都要返回去看前一章,因为跟的太慢了。
、回王公及文武官吏等呈请改定国体,又告以轻率更张,殊非所宜,并诫各选举监督,遵照法案,慎重将事。十月十二日,又电令各省选举监督,务遵法案,切实奉行,勿得急遽潦草各等因。足见政府本不赞成此举,更无急激谋变更国体之意也。本国约法主权,本于国民全体,国体问题,何等重大
府党,我等将替四万万同胞除害,故欲除灭那厮,并非有甚么冤仇。我尚迟疑不决。次日,至应宅会见应会长,由应面托,说能击死该人,名利双收,我才答应了去。到行刺这一日,陈邀我至三马路半斋夜餐,彼此酒意醺醺,陈方告诉我道:那人姓宋,今晚就要上火车,事不宜迟,去收拾他方好哩